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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 【书评组】美食,不可辜负也——评《尚食女官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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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 TA的每日心情
    萌哒
    2022-9-1 15:20
  • 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10-30 19: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蜜蜂 于 2017-10-30 19:33 编辑

    [穿越重生] 《尚食女官在现代》(完结)作者:胖瓜

    晋江VIP  2017-10-11完结
    当前被收藏数:20500 文章积分:236,227,264

    简介:

    栋隆十一年,掌供御膳的尚食女官程袖,卷入后宫争斗,还被亲手熬制的苦笋馔白玉葬送性命。
    重生到现代,程袖终于有大展厨艺的机会,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
    花了五千块学费的西点课,上还是不上?

    内容标签: 古穿今 美食 甜文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袖 ┃ 配角: ┃ 其它:



    看完本书的简介我就立马下了这本书。一直很有专研精神的古代厨艺顶级高手从古代穿到现代后再深入学习了现代的西点,然后中西合璧、不断创新,厨艺一再提高。凡是吃过她的菜的人,不论是平穷富贵、不论是男女老少、不论是普通美食爱好者还是专业美食评委,只要吃了她烹调的食物,各个都如同吃了迷魂药一样就神魂颠倒起来。

    其实我挺喜欢美食的书的,但是看本书我有几个槽点我却不得不吐一下。
    1、穿越者与前身的无缝对接和娇娇女力气大的设定:由于女主的起点高,一到现代就表现出了高超的手艺,这没毛病,但是突然就力大无比、精神力也很强。想那原主虽然也算努力,可是为了生活和理想,她都因疲劳过度而亡了可见体质有多羸弱;可是女主一接管这具身体,却立马把古时候的手感无缝对接的带回来了,都不需要熟悉一下这身体。而且女主甚至都不用去进行强身健体的锻炼就身体棒棒哒。本书曾在多处用瘦弱、纤细等词语描写女主的双臂,可是就是这么双手却能做到普通人甚至名厨们都没法做到的长时间的高强度手工(厨房里的食材料理工作)。
    本书是这样衔接的:“ 这些年程袖虽然没有学到养父做甜点的手艺,刀工却学下来,虽然技巧生疏,但力气却够。”原身体那么弱却在女主接管了后立马身体状态很好了,我只能这么理解:女主的精神力改变了身体素质、而技巧与手感是跟着灵魂的。后头作者在描写的时候也说女主在日后石材的处理啊、烹饪技巧上要用力时都是用巧劲的,不是只用蛮力的。然后女主在最后的世界级比赛上一天参加了5场比赛,而且每场都获得了满分的稳定高分,同级别的选手最多能连续参加个3-4场,可见女主的精神力有多强了。

    2、作者屡屡夸女主的厨艺有多好,可是却千篇一律没有新意。
    形容摘录一下第一个比赛的情形——女主刚来就参加了当地厨师界的乞巧节会,进行了‘乞巧厨王赛’的争夺赛,很容易就夺冠了。现形容一下当时的评委之一吃到她的食物的表现:
    【 没想到这姑娘,小小年纪就掌握了‘本味’,挖掘食物的根本味道,说得简单,但其实即便是国宝级的厨师都在不断追求这个目标!

        老者眸中浮出涟漪,有些激动控制不住情绪。

        他忍不住直接把整个烧麦吃进嘴里,鲜甜柔滑的蟹肉荷包般锁住油汁汤满的蟹黄,还带着丝丝麻香,笋的甘甜更是滋润了味蕾,所有的味道都别有特色,而且层次分明——

        麦香是悠长醇厚的味道,蟹肉是鲜嫩可口的味道,蟹黄是香气逼人的味道,笋是清爽甘甜的味道。

        不同的味道,即是融合也是分离,这样搭配,像钩子般钩食客的馋欲,忍不住让人沉迷,让人陶醉。

    老者深吸口气,抓住最后一个烧麦,最终还是诱惑没有抵住理智,再次塞进嘴里,咀嚼片刻,回味片刻,吃得是不太注意形象了,但没人在意这个,因为正在品尝烧麦的顾客都是这个样子。】

    再摘录一段最后一个比赛上一个评委的表现——
    【   艾米丽是11位评审员中唯一的女性,女性美食评论家她们的情感更细腻,而艾米丽是非常感性的人,她把菜品分为几类,用颜色来标记,比如红色的菜品能让她感受到热情,蓝色的菜品让她感受到苦涩,黄色的菜品让她感受到甜美。

        这次,她先用勺子舀起豆粒放入嘴中,在豆粒的拥挤中,牙齿开始咀嚼,不需用力绵软清甜的豆粒就能嚼碎,而豆粒们本身的味道也很特殊,不同的豆粒有不同的味道,艾米丽最喜欢的就是米豆的味道。

        那种香甜的滋味并不来源于后加工的糖分或者蜜汁,而是来源于米豆的本身,这种味道太让她喜欢了,博古斯决赛结束以后,她肯定要去商场多买些米豆煮着当零食来吃。

        不过艾米丽也知道,米豆能这么好吃肯定是因为厨师在掌控火候的这方面非常出色,不然她以前吃米豆的时候为什么不觉得它有多好吃呢?

        豆粒们都吃完,艾米丽才去吃猪骨肉。

        骨头已经酥到能食用的地步,而猪肉却还很细嫩,艾米丽撕咬一口放入嘴中,从骨头中咬下来一口肉,还带着筋与脆骨。

        这道菜的香煎主要就在筋和脆骨上,咀嚼筋的时候能感受它的弹性与脆的程度,每嚼一口都会有煎出的油汁溢出,喷洒在舌尖,猪骨肉的热度很高,尤其是筋骨中的温度,舌尖感受到了浓烈的温度不觉得疼反而被那种香味给迷住了,咀嚼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艾米丽兴奋的晃着脑袋,猛然把动作下来,忽然想起这个场合不适合做这些动作,看着旁边的评审们不少都闭着眼睛虽然兴奋又沉醉但不敢做出大的动作,不过明显能听出他们的呼吸变得尤为沉重了。

        筋很快被她的牙给磨没了,剩下的皮肉继续咀嚼,吃得她痛快淋漓。

        厨师把香煎的这个做法展现的淋漓尽致,无法忽视的是芝麻酱汁的香浓,把香煎的味道提高数倍,艾米丽即便是嘴里嚼着肉,还不断的吞咽口水。

        “呜……太好吃。”

        艾米丽兴奋的情绪忽然戛然而止,因为猪骨肉被她啃得一干二净,就连骨头都是残躯,只是胃口非但没有满足,反而更饥饿了。

        “好像再次一块,不,再吃三块。”

        艾米丽苦着脸,虽然对厨师做得菜量太少有些不满,但在打分的时候却直接给了满分的成绩。】

        看完这两段有没有觉得用上了通感、拟人等等作文手法啊,假如每次人家吃完东西都是类似这种描述,是否会觉得鸡皮疙瘩起来了。可是本文真的每次比赛、评委都是这样的表现的。这让我看得视觉疲劳了,所以是我最想吐槽的点。

        下面还有一个点不晓得算是槽点呢,还是优点。
        是这样的,本书全篇都是女主各种厨艺比赛,算是竞技流。主起点高,每次几乎都是得到满分,每次都夺冠,一点悬疑都没有的,让其他选手情何以堪啊。哈哈!这么与众不同的竞技过程,说真的,其实我看得是挺爽的。凭啥比赛就一定要有峰回路转、一定要千辛万苦才能获胜啊。总会有人是一路高歌、挺进胜利的。女主在古代本来就已经为了厨艺和生存经历了种种磨难,到了现代更是潜心专研,她虽然一直表现得气场很强,可是对待厨艺一直是那个谨慎谦虚的态度。所以她屡屡夺冠是她应得的。

    犹记得曾见到某家外卖包装袋上印着这么一句话: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本书对于爱情就点了几句而已,全文通篇都在写美食。在每次比赛中,女主对每个作品一直在创新,没有只墨守成规卖弄她古代学得的做法。女主做到了:对美食,不辜负也。

    所以本书虽有槽点,但看起来还是挺好看的,我给评分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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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4 11:52
  • 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10-31 07: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同样是因为书名让我不想看的文
    有时间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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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5-2-12 10:34
  • 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1-3 08: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看来,这篇是竞技流爽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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